1.海南省气象局评定副高职称条件

海南省气象局工资怎么样_海南省气象局工资

办公室

负责全局性会议管理和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气象科普的管理、组织协调;负责政务信息、文秘、机要、保密、目标管理、宣传、综合档案、信访、安全生产、外事、办公自动化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管理工作;组织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及有关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

负责联系海南省气象局后勤保障中心。 应急与减灾处(海南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组织拟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气象服务发展规划、农业气象及专业气象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及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气象服务业务管理工作;组织突发公共气象保障工作;承担海南省突发公共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管理。

负责联系海南省气象台(预报服务部分)、海南省气象服务中心、海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海南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 观测与网络处

组织拟定和实施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和大型气象技术装备的布局规划;负责气象信息网络的规划布局和管理;负责综合气象观测业务技术和业务能力建设的管理、指导;按照职责权限审核气象台站调整;负责气象装备技术保障业务管理;负责无线电频率管理;负责拟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相关管理工作。

负责联系海南省气象信息中心、海南省气象探测中心 。 科技与预报处(气候变化处)

组织拟定和实施气象预报、气候预测业务发展规划;负责气象预测、预报、预警业务,气候业务技术和业务能力建设的管理、指导;组织协调灾害性天气联防;负责气象科研工作的管理;组织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组织协调气候变化科学相关工作;负责气象资料开发应用的管理工作。

负责联系海南省气象台(预报业务及科研部分)、海南省气候中心、海南省气象学会秘书处 。 财务处

组织编制全省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协调以双重财务体制为基础的气象公共财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落实省级双重财务体制工作;负责全省气象部门国有资产、基本建设、财务、统计、购等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气象部门资金账户管理,监督部门各类资金支出情况,检查、分析部门各类资金使用效益;负责并指导基层气象台站建设规划;负责指导全省气象部门财务核算工作。

负责联系海南省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人事处

组织拟定和实施气象人才发展规划;负责省气象局党组管理干部的任免及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省气象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保险、教育培训、职称评聘、人事档案、干部录用调配、考核、奖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各项人事改革和管理工作。

负责联系海南省气象局培训中心 。 政策法规处(海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

负责气象法规拟定及监督实施、规范性文件法核、气象行业管理、气球施放管理、防雷减灾管理、气象标准化管理和综合调研等工作;负责气象法制事务工作,监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省气象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工作;负责防雷、施放气球人员资格认定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管理工作;承担省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联系海南省防雷中心 。 监察审计处(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

负责全省气象部门效能监察、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党风政纪教育和党内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和申诉工作;加强行风建设指导;负责组织全省气象部门廉政文化建设以及接待和处理群众对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的检举等来信来访工作 。 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归口管理全省气象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统一组织安排资质、人影组织资格及其他气象行政许可(审批)的现场勘察、检测、检验、鉴定、专家评审、听证、培训、考核、认定等工作;制定并严格执行气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实施办法、审批流程和审批程序及各项制度;统一调配并监督检查本部门有关单位的业务管理和技术人员按照法定期限完成行政许可(审批)事务性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执法或管理部门对管理相对人遵守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本部门与省政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 机关党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承担省局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协助地方党委推进气象部门党的建设,指导市县气象局的党建工作;负责省局机关工会、妇女、共青团、青年、侨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侨务工作,归口管理省级机关、直属单位生育工作;指导全省气象部门青年工作。承办省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具体工作;负责指导全省气象部门党建、群团工作;指导全省气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气象文化建设;指导检查全省气象部门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工作 。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负责全省气象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全省气象部门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负责省气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省气象部门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 海南省气象台

制作和发布全省范围内中期、短期、短时临近天气预报,海洋水文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向省委、省、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所需的气象服务;为重点工程和重大社会活动提供气象保障;对市、县气象台站提供天气预报业务技术指导;开展天气预报科学研究及成果推广等工作 。 海南省气候中心

负责制作和发布气候、气候变化等预测服务产品和信息;承担气候应用、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大气环境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业务技术研究和开发;对市、县气象台站提供相关业务技术指导 。 海南省气象信息中心(海南省气象档案馆)

负责气象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气象信息传输与共享、气象信息网络实时运行和监控、气象资料质量控制与管理、系统开发等工作;承担省气象档案馆的日常工作 。 海南省气象探测中心

负责全省气象装备保障业务与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气象计量检定、技术监督和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全省气象综合观测系统的运行监控、技术保障与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大气探测技术、方法的试验、研究工作 。 海南省气象服务中心

负责发布全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负责全省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加工制作;负责省级公众气象服务产品发布;负责行业和专项气象服务;负责公共气象服务效益评估和公众满意度调查;负责气象节目制作、专业气象服务网站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市、县公共气象服务业务指导;承担省级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承担公共气象服务技术和产品研发;承担气象频道本地化管理实施工作;参与全省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发展规划制定;负责中国气象报记者站日常工作 。 海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海南省热带农业气象中心)

负责制作和发布热带农业气象、生态气象、卫星遥感等预测服务产品和信息;对市、县气象台站提供相关业务技术指导;负责气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科研成果转化工作 。 海南省防雷中心

负责雷电监测预警专业服务、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雷电事故调查和技术鉴定、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防雷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检测、防雷装置检测、雷电防护技术的开发研究和应用推广工作等工作;向社会提供雷电防护技术服务 。 海南省气象局后勤保障中心

负责省气象局大院和永庄大院土地、办公用房和住宅的产权、产籍管理工作,房产、公共设备、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修缮工作,饮食卫生、饮食安全和餐饮保障服务工作,水电、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环保、防疫、卫生、绿化等物业管理工作,节能管理工作;承担省气象局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户籍、生育管理工作;负责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海口市、区、街道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工作 。 海南省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负责省局机关、直属单位和有关单位资金往来、会计和税务业务;负责监督、审核各单位财务活动;承办各单位国有资产的财务核算工作;承担会计档案工作;承担财务分析、财务报告工作;承担财务核算软硬件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 。 海南省气象学会秘书处

承担海南省气象学会日常工作;组织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承担气象科普工作;承担《海南气象》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开展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民间气象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防雷、施放气球人员资格培训、考试、考核及认定工作 。 海南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承担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承担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装备的管理工作;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现代化建设和科学研究;收集、统计上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情况,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果评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科学研究和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负责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资格培训、考试、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作业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考核;对市、县气象台站提供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技术指导 。 海南省气象局培训中心

承担面授教育培训和远程教育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在职教育培训档案的管理工作;承担远程教育网的运行和监控管理 。 儋州市气象局 琼海市气象局 文昌市气象局 万宁市气象局 东方市气象局 五指山市气象局 澄迈县气象局 临高县气象局 定安县气象局 屯昌县气象局 琼中县气象局 昌江县气象局 白沙县气象局 乐东县气象局 保亭县气象局 陵水县气象局 海南橡胶气象台 海南农业气象大丰试验站 海南农业气象保亭试验站 海南农业气象南滨试验站 海南农业气象东和试验站 海南农业气象西庆试验站

海南省气象局评定副高职称条件

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按照职责权限审批气象台站调整;组织管理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制定并组织实施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气象装备技术保障发展规划;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气象标准化工作和涉外气象活动。 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海南省人民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气象服务工作;管理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海洋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各类专业专项气象预报的发布。 组织制订和实施海南省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气象保障工作。 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海南省人民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负责向海南省人民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和推广应用气候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参与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气候变化影响评估、技术开发和决策咨询服务。 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气象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提高全民气象防灾减灾和气候意识。 统一领导和管理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市、县人民对所辖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承担中国气象局和海南省人民交办的其他事项。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